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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11级和12级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
2013-04-12

为了加强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,分享姊妹学校优质教育资源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共同发展,拟选派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交流学习,现将交流学习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
学校一类资助

一、交流形式

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进行校际交流,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,以学校资助公派形式派出,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,我校保留其学籍。

二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
我院11级和12级可与龙华科技大学专业课程对接的学生(交流专业见附件),且符合下列条件:

1、德智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测评优良;

2、学习成绩突出,综合分在班级前30%,无不及格课程;

3、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沟通能力;

4、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
三、选派专业和人数:(见附件)

四、学习时间

20139-20141

五、学习内容

与龙华科技大学课程对接的专业课程,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。

六、选拔原则、程序及时间要求

1、学生的选拔本着公平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。

2、根据校际交流项目的名额和专业要求,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,填写报名表,附本人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;分院向学校推荐。

3、各班级在424前将选拔的学生报名表(文本和电子)报学工办,电子文本发送至jdgcx@126.com

七、学习费用

1、学校资助范围

学生在台学习的学费及住宿费  

    2、学生承担部分

往返机票、保险费、通行证办理费和入境签证费由学生自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二类资助

一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
综合分在班级前50%,其它条件同一类资助。

二、选派人数:(见附件)

三、学习费用

1、学校资助范围

学生在台学习的学费及住宿费的50%  

2、学生承担部分

学费及住宿费的50%、往返机票、保险费、通行证办理费、入境签证费由学生自理。

附件

20139月我校与龙华科技大学对应的专业及赴台学生名额

龙华科技大学

专业

一类

二类

计算机网络技术

3

6

计算机信息管理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电气自动化

应用电子技术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