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,分享姊妹学校优质教育资源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共同发展,拟选派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交流学习,现将交流学习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学校一类资助
一、交流形式
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进行校际交流,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,以学校资助公派形式派出,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,我校保留其学籍。
二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我院11级和12级可与龙华科技大学专业课程对接的学生(交流专业见附件),且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德智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测评优良;
2、学习成绩突出,综合分在班级前30%,无不及格课程;
3、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沟通能力;
4、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三、选派专业和人数:(见附件)
四、学习时间
2013年9月-2014年1月
五、学习内容
与龙华科技大学课程对接的专业课程,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。
六、选拔原则、程序及时间要求
1、学生的选拔本着“公平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2、根据校际交流项目的名额和专业要求,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,填写报名表,附本人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;分院向学校推荐。
3、各班级在4月24日前将选拔的学生报名表(文本和电子)报学工办,电子文本发送至jdgcx@126.com
七、学习费用
1、学校资助范围
学生在台学习的学费及住宿费
2、学生承担部分
往返机票、保险费、通行证办理费和入境签证费由学生自理。
学校二类资助
一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综合分在班级前50%,其它条件同一类资助。
二、选派人数:(见附件)
三、学习费用
1、学校资助范围
学生在台学习的学费及住宿费的50%
2、学生承担部分
学费及住宿费的50%、往返机票、保险费、通行证办理费、入境签证费由学生自理。
附件
2013年9月我校与龙华科技大学对应的专业及赴台学生名额
龙华科技大学 |
专业 | 名 额 |
一类 | 二类 |
计算机网络技术 | 3 | 6 |
计算机信息管理 |
计算机应用技术 |
电气自动化 |
应用电子技术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
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|